保護令有期限嗎?

家庭暴力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。為了保障受害人的安全,台灣政府制定了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,其中包含了保護令的規定。保護令是由法院發布,旨在保障受害人的生命、身體、自由和居住權利,避免遭受進一步的傷害。那麼,保護令有期限嗎?通常保護令可延長幾次?保護令延長條件是什麼?下面將一一作出回答。

 

保護令有期限嗎?

基本上法院在核發保護令時,會核定一年或兩年的效期,那是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1項規定:「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,自核發時起生效。」。

而法院可以在期限屆滿前,再次核發保護令。換言之,保護令是可以延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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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保護令可延長幾次?

答案是「不限次數」。如果受害人的安全仍然受到威脅,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二項規定,法院可在保護令期限屆滿前,依被害人之聲請延長或變更保護令,但每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兩年。換言之,保護令可以延長多次,但每次最長期限為兩年以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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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令延長條件是什麼?

法律上對保護令延長的條件並沒有具體行為的規定,最主要的核心目的還是為了預防暴力再次發生。因此,我們可透過下方四點作為參考依據:

  1. 受害人的安全是否仍然受到威脅。
  2. 在保護令期限屆滿之前,是否有新的威脅行為。
  3. 威脅行為的性質、程度和頻率是否有改變。
  4. 是否有其他證據顯示被害人需持續或進一步保障。

綜合以上,如果受害人在保護令期限內仍然受到威脅,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長保護令的期限。但是,延長期限的申請需要審慎評估,法院會依據受害人的情況、證據和法律規定進行判斷,決定是否延長保護令的期限。在申請延長保護令的過程中,受害人可以請律師協助,或是向社會福利機構等相關單位尋求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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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保護令要有時效限制?

保護令的被害人與施暴者之間,常常會有緊密的親屬關係,而保護令核發之後,可能會對親屬的交流、互動、相處受限,在保護被害人的同時,也為兩方建立了一道隔閡。

立法者不希望親屬之間因此再也不交流,加上保護令的目的是預防家暴再次發生。因此,與其建立一個永久的隔閡,選擇為保護令設立期限,每隔一段時間審視是否需要延長,會是比較折衷的作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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