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爭取監護權](https://divorce-care-tw.org/news/wp-content/uploads/2023/05/爭取監護權.jpg)
在爭取監護權的時候,特別忌諱情緒失控跟演戲這兩件事,所以有些話是最好別對法官說的,而一般人通常難以理解,因此常常因為失言而不自知,在一次次的扣分下把手上的排都打壞了,畢竟大家不了解司法人員的思考邏輯,以及他們在這職位待久了的心路歷程。
法院在處理監護權訴訟時的心態
法院在處理監護權訴訟時,最在乎的是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,而判定的標準有法定的幾項原則之外,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。然而,法官審理無數案件,大多數法官早已對這些情緒失控的表現麻痺,甚至可能還沒什麼好感,所以情緒失控通常是大忌。
除此之外,我們要盡可能讓法官能在最短時間理解你要表達什麼,而且最好跟孩子利益有重大關係,明確的因果關係,而且盡可能有憑有據,甚至有「法理」,也可以找出對方不適任的破綻、證據或讓他前後證詞出現矛盾,對您才比較有利。
爭監護權有什麼技巧?
可以說有很多眉眉角角,我們的合作律師也是多年實戰經驗累積來的,真不是現學現賣就能拿來混過法院,最基本的就是要能用司法的角度,去陳述法官想聽的重點,包括建立與未成年最佳利益有關的利害關係、甚至對方行為可能不符哪條原則、如何舉證等,並透過舉證策略讓對方證詞出現矛盾,或沒辦法說謊掩蓋事實等等。
相比之下,如果是單純控訴對方的缺失、自己的委屈、各種不公平、或是強調自己比較適合,力道肯定更為薄弱,甚至處理不當也可能是雙面刃。
有些專業人士在訴訟時,甚至擅長隱晦的激怒對方,讓對方情緒失控亂說話,來影響訴訟走向。
有哪些話千萬別跟法官說?
「比如孩子是我懷胎十個月生的,孩子當然要跟我」,像這種道德上可能有用,但在司法上與孩子未來利益恐怕無關,而且聽在司法人員耳裡甚至可能有會有不講理的成分,反而讓他們擔心這樣的人當監護人真的可以嗎?
不只這樣,首先要忌諱一直表達自己的委屈跟不公平,而沒有把重點聚焦在孩子有利的未來上,這容易讓法院像在諮商,容易讓司法人員失去耐心,而如果被對方借題發揮,甚至可能會被抹黑成容易情勒的家長。
再來是控訴對方的不是,這點要很小心,尤其法院都比較期盼判決下來後,兩人可以當友善父母,如果交給比較友善的一方,未來較能避免未來監護人刁難對方探視、或是將來一直對小孩說對方壞話的問題,而且對小孩成長環境也都比較放心。
所以如果要表達對方的不適任,的確效果可以很明確,但也要很謹慎的表達,避免真正傷到的只有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