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https://divorce-care-tw.org/news/wp-content/uploads/2024/12/croppks-PAKE9828.jpg)
小慧坐在咖啡廳裡,眼前的離婚協議書看得她頭疼不已。她的腦海裡充滿了問號:「我們的存款該怎麼分?那間婚後一起買的房子呢?還有那些投資……是不是一定要分?還是可以不計較?」即使心裡明白離婚是無可避免的結局,但財產問題卻成了她最後的障礙。這時候,朋友的話讓她更糾結:「離婚就應該五五分啊!」真的是這樣嗎?
離婚一定要分財產嗎?
離婚時,是否需要分財產,取決於夫妻雙方的意願與法律的要求。在台灣,法律明確採用「剩餘財產分配」制度,這是一種在婚姻解消後保障雙方公平的方式。然而,實際操作中,是否一定要分財產,取決於離婚的方式與雙方的協商結果。
如果是協議離婚,雙方可以透過溝通,決定是否分配財產以及如何分配。舉例來說,若夫妻雙方均同意放棄分配,並且在協議書中明確記載,法律上也會承認這項約定。然而,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,財產分配通常成為法院審理的重點。這時候,雙方必須根據法律規定進行清算,婚姻期間的財產增值部分通常需要依法分配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並非所有財產都需要分配,例如個人的婚前財產、繼承或受贈的財產,通常不在分配範圍內。而婚後的共同收入、購置的不動產,則可能需要被納入計算範圍。舉例來說,婚後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,即使登記在單方名下,離婚時也可能被要求進行分配。
因此,離婚時是否需要分財產,不僅與法律規定有關,也取決於雙方的協商能力。若能理性溝通,甚至可以省去許多不必要的糾紛,讓離婚過程更加順利。
夫妻剩餘財產如何分配?
原則上是兩人婚後財產,扣除婚後負債的盈餘,相加後一人一半,也就是對方盈餘1000萬,您的盈餘100萬,那相加就是11000,兩人平分這筆資產,一人可得到550萬。
剩餘財產分配是一個相對公平的制度,目的在於平衡夫妻在婚姻期間的付出與收益。按照法律規定,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,各自的財產仍屬於個人所有。然而,婚姻結束時,雙方需要計算婚後財產的增值部分,並進行平分或協商分配。
舉例來說,如果婚後夫妻共同購置了一間房子,房價從原本的1000萬元增至1500萬元,那麼增值的500萬元就屬於剩餘財產的一部分。即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,增值部分仍需與另一方共同分配。而在婚姻期間的存款、投資收益,也可能需要被納入剩餘財產計算範圍。
不過,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增值都需要平分。法院在分配時,通常會考慮雙方的實際貢獻與生活需要,例如一方是否全職照顧家庭、是否有經濟支持對方完成學業等。舉例來說,如果女方全職照顧家庭,男方專注於工作且積累了大量存款,那麼這部分存款增值,女方也有權要求分配,作為對她家庭付出的回報。
總之,剩餘財產的分配並非簡單的「一刀切」,而是根據雙方的實際貢獻進行調整。透過清晰的溝通與法律保障,雙方的權益才能獲得公平的對待。
一定是老公給老婆嗎?
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。很多人以為離婚時的財產分配一定是男方給女方,事實上,剩餘財產分配權是雙向的,也就是說,經濟較弱的一方可以向經濟較強的一方要求分配,無論性別如何。
舉例來說,若夫妻雙方婚後收入相近,但女方因照顧小孩辭去工作,經濟收入減少,而男方則持續積累財富,那麼女方可以要求分配婚後財產增值的一部分。同樣地,如果男方是全職家庭主夫,而女方在外打拼,積累了大量存款,男方也可以提出請求。這樣的設計,旨在保障婚姻中經濟較弱的一方,不因離婚而陷入困境。
然而,實際分配時,仍需考量雙方的付出與貢獻。例如,一方是否隱匿或轉移財產,是否在婚姻期間有不當行為,這些都可能影響最終的分配比例。此外,若雙方能協商一致,也可以自行約定分配方式,甚至選擇放棄分配。
因此,財產分配的關鍵不在於「誰給誰」,而是雙方的權益能否獲得公平保障。透過理性協商與透明的財產申報,離婚過程中的財產分配才能更順利進行。
常見問答
Q. 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有時間限制嗎?
A. 是的,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需在婚姻結束後兩年內行使,否則可能喪失權利。
Q. 所有婚後收入都需要分配嗎?
A. 不一定。若收入已用於日常生活或無剩餘,則不需分配。只有結餘部分會被納入計算。
Q. 離婚後可以重新要求財產分配嗎?
A. 原則上不可以。財產分配在離婚時已確定,除非發現有隱匿財產或重大遺漏。
Q. 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子一定要賣掉嗎?
A. 不一定。雙方可協商由一方買下房屋,支付另一方應得的分配金額。
Q. 繼承的財產會被分配嗎?
A. 不會。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屬於個人專屬,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。
離婚時的財產分配,是保護雙方權益的重要步驟。無論是婚後存款、投資收益,還是房屋增值部分,都需透過合理計算與協商進行處理。若你對財產分配仍有疑問,或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,歡迎加我們官方LINE,獲取免費諮詢。我們將協助你釐清問題,找到解決方法,讓你在離婚過程中更加安心,順利迎接新生活的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