倩倩結婚時,沒想過有一天會走到離婚這一步。當初和老公一起打拼、一起買房,還有那些婚後存下來的積蓄,現在全變成了一筆筆「要分的數字」。她坐在咖啡桌前,看著對方寄來的財產清單,腦子裡只剩一個念頭:「怎麼分,才算公平?」如果你也和倩倩一樣,對於剩餘財產的分配感到困惑,或許以下的內容能幫你釐清頭緒。

 

夫妻剩餘財產如何計算分配?

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,是基於《民法》第1030條的規定進行。這套制度的核心在於「公平」:婚姻期間的財產增值,應該由雙方共享,即使一方的經濟貢獻較大,另一方的家庭付出也需被考量。

簡單來說,剩餘財產的計算分為兩部分:先確定雙方婚後財產的總額,扣除婚前財產以及婚後的債務後,得出淨額。再將雙方淨額進行比較,差額的一半就是其中一方應分得的數字。舉例來說,如果夫妻婚後的財產中,男方淨額為500萬元,女方淨額為200萬元,那麼男方需分配給女方(500 – 200)/ 2,即150萬元。

但這裡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地方。第一,並非所有財產都會納入計算範圍,例如婚前擁有的不動產或婚後繼承的遺產,都屬於個人財產,不計入剩餘財產內。第二,雙方需要如實申報財產,若有隱匿或轉移財產的情況,法院可能會酌情不予分配。此外,婚姻中的不當行為,例如家暴或重大違約,也可能影響分配比例。

因此,剩餘財產分配看似數字遊戲,實則充滿彈性與細節,需要雙方理性協商,或透過法律規定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 

婚前財產可以分配嗎?

婚前財產的分配,是許多離婚當事人容易混淆的地方。根據《民法》,婚前財產原則上屬於個人專屬,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範圍。這意味著,婚前購置的不動產、婚前存款、投資等,在離婚時都不需要進行分配。

不過,婚前財產的但婚後繳房貸的部分可以納入分配。例如,一方婚前購買了一間房子,婚後這間房子需要持續繳房貸,這部分可被認定與夫妻共同努力有關,因此需要分配。這類情況在實務中常常成為爭議焦點,尤其是當雙方在增值過程中是否有貢獻時,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。

除此之外,婚前財產的分界點也需要特別注意。如果財產在婚後被重新登記為夫妻共有,或者雙方明確約定將其視為共同財產,那麼即使原本屬於婚前財產,仍可能被納入分配範圍。因此,在婚姻期間,如何管理財產,對離婚時的分配影響很大。

對於當事人來說,婚前財產的分配與否,重點在於證明其來源與性質。準備充分的文件,例如購買合約、交易紀錄等,不僅能減少爭議,也能在必要時作為法律依據,確保自己的權益不被侵害。

 

請求權可以轉讓他人嗎?

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根據法律規定,是一種專屬於夫妻個人的權利,無法隨意轉讓。這種設計的目的是保障婚姻中經濟較弱的一方,避免因一時不察或受壓迫而喪失權益。

但也有例外情況。例如,夫妻雙方在協議離婚時,可以透過協商自行決定財產的處理方式,包括放棄部分或全部分配權。不過,這類放棄必須明確記錄在協議書中,並經過公證或法院確認,才具有法律效力。此外,即使雙方已達成協議,法院仍會審查其內容是否公平合理,若發現有重大不公,可能不予認可。

至於將財產分配請求權轉讓給他人,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。舉例來說,如果一方想將其分配權利讓渡給父母或子女,法律並不承認這樣的操作。因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核心,是平衡夫妻間的利益,而非轉移家庭財產的工具。

因此,這項權利不僅無法隨意轉讓,也需謹慎行使。在面對財產分配問題時,雙方應以誠信與理性為前提,透過溝通找到最佳解決方案,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與糾紛。

 

常見問答

Q. 剩餘財產分配權有時間限制嗎?

A. 是的,需在婚姻結束後兩年內行使,否則將喪失權利。

Q. 離婚後還能重新申請分配財產嗎?

A. 原則上不可以,除非發現對方隱匿財產,或出現重大錯誤。

Q. 離婚協議中放棄財產分配有效嗎?

A. 有效,但需明確記錄並經過法院或公證確認。

Q. 婚前財產的增值部分一定要分配嗎?

A. 不一定,需視增值原因是否與婚姻生活有關而定。

Q. 隱匿財產會有什麼後果?

A. 若被法院發現,隱匿者可能被判需補償對方,若走到強制執行的稱度時,若仍有這樣的行為,可能會涉及損害債權罪。

 

離婚時的財產分配,不僅攸關雙方的未來生活,也直接反映出婚姻中付出與收穫的平衡。無論是剩餘財產的計算、婚前財產的處理,還是請求權的行使,每一步都需要謹慎處理。如果你對這些問題感到疑惑,或想確保自己的權益不被忽視,歡迎加我們官方LINE,免費諮詢專家,幫助你釐清狀況,找到最佳解決方法,迎接嶄新的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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