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小雯一直以為,婚姻是一場兩個人的長跑比賽,只要努力跑到終點就會有幸福。然而,結婚十年後,她發現阿東不僅沒有和她一起跑,甚至偷偷去別的跑道了。她氣憤又無助,心裡反覆問自己:「他這樣的行為,算不算侵害我的配偶權?如果我要提告,會不會太麻煩?」像小雯這樣的困惑,在婚姻中並不少見。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些問題,幫助你釐清心中的疑惑。
怎樣算侵害配偶權?
侵害配偶權的核心在於違反婚姻中的忠誠義務。簡單來說,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的承諾,而任何人破壞了這份承諾,就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。舉個例子,阿東如果和第三者有親密的肢體接觸,像擁抱、親吻,甚至進一步的關係,這些行為都可能算是侵害配偶權。而單純的社交場合打個招呼,或因公事互動,通常不會構成侵害。
此外,行為的性質和頻率也很重要。如果對方只是偶爾犯錯,比如一時的曖昧訊息,雖然令人不安,但未必能構成侵害。但若是長期維持不當關係,甚至公開挑戰婚姻界線,那麼法律可能會認定為侵害配偶權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樣的判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,每段婚姻都有它的獨特故事。
提告侵害配偶權需要出庭嗎?
很多人聽到提告,第一反應就是:「我不想上法庭,那會不會很丟臉?」其實,提告侵害配偶權基本上是要出庭的,但您可以委任律師代理出庭。以小雯的例子來說,如果她有委任律師作為代理,那他那麼出庭的機率會很低。但如果法官特別需要原告進一步說明(鮮少發生),那麼就可能偶爾會需要親自到場說明情況。
出庭並不一定代表公開揭露隱私,法庭通常會考量當事人的感受,採取相對保護的方式處理這類案件。例如,法官可能安排非公開審理,只有相關人員才能參與。(但通常只有性犯罪或暴力犯罪比較有可能發生這種事)對於不熟悉法律程序的人來說,出庭或許讓人緊張,但只要提前準備好所需的證據與資料,並真誠陳述自己的狀況,大部分人都能順利完成。
最重要的是,記得相信自己的立場,這是為了捍衛婚姻中的權益。
勝訴後對方會有案底嗎?
許多人擔心,提告侵害配偶權會讓對方留下案底,進而影響他的工作或未來生活。其實,侵害配偶權的案件屬於民事訴訟,與刑事案件不同,勝訴後對方並不會因此留下案底。簡單來說,案底是針對犯罪行為的紀錄,而民事訴訟的結果通常以金錢賠償或行為制止為主,並不涉及刑事責任。
「但是在網路上會有公開的判決書可以瀏覽」
舉例來說,如果阿東在法庭上被判賠償小雯的精神損害,這筆賠償金主要是為了補償她在婚姻中受到的傷害,而非對阿東進行懲罰。這樣的判決結果不會列入他的個人犯罪紀錄。當然,判決的影響在於情感與經濟層面,而非法律上的案底,因此這部分無需過度擔心。
常見問答
Q. 提告侵害配偶權的時效是多久?
A. 一般來說,時效為兩年,從得知行為的時候開始計算。
Q. 如果對方否認侵害行為,案件還能成立嗎?
A. 是否成立取決於證據的充分性,只要能夠提供有效的證據,即使對方否認,法院也會根據證據作出判決,但要如何詮釋證據,就是需要訴訟策略,畢竟證據任何一絲模糊空間,都可以各自解讀。
Q. 第三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?
A. 若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,仍故意進行不當行為,就要對當事人付出賠償責任。
Q. 和解是否比提告更好?
A. 和解是較為快速且私密的解決方式,也能避免判決的不確定性,是否採取和解需根據雙方的意願與情況評估,沒有絕對的答案。
婚姻中的問題,尤其是涉及配偶權的侵害,往往牽動著每個人的情感與尊嚴。理解侵害配偶權的定義、提告過程與可能的結果,能幫助你更有信心地處理這些問題。如果你有任何疑問,或需要有人聽你說說話,歡迎聯繫我們離婚諮詢關懷協會,我們提供免費諮詢服務,陪你一起面對婚姻中的挑戰,找到屬於你的答案。